重要提示:
1、專項補償基金已于2013年7月3日將補償金額支付至與平安證券達成有效和解的適格投資者證券交易結算資金賬戶中,專項補償基金對適格投資者的賠付工作已基本完成;
2、經專項補償基金管理人研究決定,專項補償基金存續期滿后進入清算及審計階段,剩余資金返還平安證券;
3、未在專項補償基金存續期間獲得補償的適格投資者可以按《平安證券有限責任公司關于萬福生科虛假陳述事件投資者利益補償后續工作的公告》的要求提交補償申請材料后獲得相應的補償。
作為萬福生科虛假陳述事件投資者利益補償專項基金(以下簡稱“專項補償基金”)的管理人,中國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保護基金公司”或“管理人”)已如期、順利地完成適格投資者補償金額的計算、補償金額的劃付等工作,專項補償基金對適格投資者的賠付基本完成,現將專項補償基金賠付情況及后續處理等事項公告如下:
一、專項補償基金對適格投資者的賠付情況
截至2013年6月28日15時,同時完成網簽及有效申報、與平安證券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平安證券”)達成有效和解的適格投資者人數為12756人,占適格投資者總人數的95.01%,對適格投資者支付的補償金額為178,565,084元,占應補償總金額的99.56%,前述補償金額已于2013年7月3日支付至適格投資者的證券交易結算資金賬戶。
二、專項補償基金的終止
考慮到絕大部分適格投資者已經在專項補償基金的存續期間(自專項補償基金成立之日起2個月)內接受補償、與平安證券達成和解,專項補償基金的設立目的已順利、圓滿實現,管理人經慎重考慮決定,專項補償基金存續期間屆滿后不再延長,自2013年7月11日起,專項補償基金進入清算及審計階段,專項補償基金的剩余資金返還平安證券。
三、對未獲得專項補償基金補償的適格投資者的補償安排
未在專項補償基金存續期間內獲得補償的適格投資者,可以在《平安證券有限責任公司關于萬福生科虛假陳述事件投資者利益補償后續工作的公告》確定的期間內聯系平安證券,在提交符合公告要求的材料后獲得與專項補償基金補償方案等量的補償金額。
特此公告
中國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有限責任公司
二零一三年七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