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許志峰
中國證監會新聞發言人5月10日表示,萬福生科(湖南)農業開發股份公司涉嫌財務造假等違法違規行為被立案稽查,該案為首例創業板公司涉嫌欺詐發行股票的案件。證監會在對上市公司及保薦機構平安證券處以罰款的同時,暫停平安證券三個月保薦資格。
平安證券也于同日宣布,出資3億元設立“萬福生科虛假陳述事件投資者利益補償專項基金”,用于先行賠償在萬福生科案中受害的投資者。這種由保薦機構主動出資先行賠付投資者損失的做法,在國內尚屬首例。未來這一模式能否推而廣之,改變目前A股“重懲罰、輕補償”的監管模式,引來廣泛關注。
保薦機構難辭其咎,發行保薦書存在虛假記載
據介紹,萬福生科為了達到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條件,根據董事長兼總經理龔永福決策并經財務總監覃學軍安排人員執行,2008年至2010年虛增銷售收入和營業利潤;2011年年度報告、2012年半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龔永福、覃學軍已被移送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證監會擬責令萬福生科改正違法行為,給予警告,并處以30萬元罰款;對龔永福給予警告,并處以30萬元罰款;同時對嚴平貴等其他19名高管給予警告,并處以25萬元至5萬元罰款。此外,擬對龔永福、覃學軍采取終身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記者了解到,平安證券在萬福生科上市保薦工作中,未審慎核查其他中介機構出具的意見;未對萬福生科的實際業務及各報告期內財務數據履行盡職調查、審慎核查義務;未依法對萬福生科履行持續督導責任;內控制度未能有效執行。其出具的《發行保薦書》和持續督導報告存在虛假記載。證監會擬對平安證券給予警告,沒收保薦收入2555萬元,并處以兩倍罰款,暫停三個月保薦資格;對保薦代表人處以30萬元罰款,撤銷保薦代表人資格、證券從業資格,采取終身市場禁入措施。
只薦不保,投行“野蠻生長”亟待改變
業內人士認為,雖然平安證券“先償后追”的模式不一定會復制到全行業,也不一定成為今后A股投資者的維權范本,但它給了那些盲目擴張、只盯收益忽視風險的保薦機構“當頭棒喝”,在可能面臨數億元的賠付金額前提下,是否需要謹慎衡量一下眼前幾千萬元保薦承銷收入的風險?
以往在公司上市過程中,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保薦券商等中介機構利益高度一致,只要企業順利過會、成功上市就意味著豐厚的回報,這種事實上的“單邊激勵”機制使得很多中介機構沒有真正盡到“把關人”的職責,也就產生了所謂“只薦不?!钡膯栴}。平安證券“先償后追”的機制探索,將是對保薦機構加強自律的一個警示。
記者采訪發現,我國證券欺詐民事維權面臨認定難、立案難、取證難、賠償難的困境,需要取得法院生效判決或證監會處罰決定等前置條件,這使得中小投資者幾乎很難通過民事訴訟獲得損失賠償。
曾參與東方電子、海信科龍等股民維權案的廣東奔犇律師事務所律師劉國華表示:“在大慶聯誼、銀廣夏、藍田股份等曠日持久的維權案中,股民即使等來一紙勝訴判決,公司有的已無財產可執行。舉證程序繁瑣、成本高、執行難等問題,造成投資者整體賠付率偏低,投資者的利益未能得到充分保障。”
證監會鼓勵市場化機制保護投資者權益
對于平安證券出資設立投資者利益補償專項基金的做法,證監會新聞發言人表示,證監會鼓勵利用市場化機制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對市場違法主體主動先行補償投資者損失持積極支持態度。
這位新聞發言人強調,證監會將加大對欺詐發行、財務造假、虛假披露等違規失職行為的懲處力度。一是從申報時點起,發行人及中介機構就要承擔相應法律責任。在申報至上市各個環節,如發現重要違法違規線索的,立即啟動第三方核查、移交稽查部門查處等相關措施,發現一起,查處一起。二是加強對中介機構保薦、承銷以及會計師、律師相關中介機構執業行為的監督檢查,發現盡職調查不到位、信息披露不合規、財務造假等行為的,將按規定及時、從重處罰。三是將修訂完善現有規則,進一步明確發行人和保薦機構、會計師、律師及相關市場參與主體的責任,細化追責機制和違規處罰條款。同時督促自律機構加強對違規行為的自律處分。四是在行政追責與處罰的同時,積極推動民事賠償機制的落實。
專家表示,過往監管部門在對欺詐上市的案例處罰中,更多是對公司進行罰款,以及取消保薦代表人資格等,目的是殺一儆百,但對投資者的補償問題涉及較少?!跋葍敽笞贰钡奶幚砟J娇梢詫Α爸貞土P、輕補償”的做法起到糾偏作用。(記者許志峰和新華社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