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屈紅燕
核心提示:昨日,平安證券發布公告,宣布“出資設立萬福生科虛假陳述事件投資者利益補償專項基金”,基金規模3億元,存續期2個月,凡是符合條件的投資者都將獲得相應賠償。
隨著3億元萬福生科補償專項基金的設立,中國資本市場開創了投資者損失先行補償的先河。昨日,平安證券發布公告,宣布“出資設立萬福生科虛假陳述事件投資者利益補償專項基金”,基金規模3億元,存續期2個月,凡是符合條件的投資者都將獲得相應賠償。
業內人士認為,在現行法律制度下,公眾投資者損害賠償問題一直難以妥善解決。平安證券主此舉擱置了復雜的責任認定和劃分等問題,避免較長的司法程序,使符合條件的投資者的損失得到先行補償,在訴訟之外尋求自行和解,具有積極的探索意義。
目的:尋求和解
平安證券提醒投資者注意,接受補償金額、與平安證券達成和解是投資者獲得補償金的必備條件
平安證券表示,從2011年9月14日起至2013年3月2日期間買入萬福生科股票,且在2012年9月15日、2012年10月26日、2013年3月2日三個關鍵時點中任一時點持有萬福生科股票的投資者均屬于該基金的補償對象。在認定符合條件投資者范圍后,將計算補償金額,并以投資者因萬福生科虛假陳述而實際發生的直接損失為限,具體的計算公式為:補償金額=投資差額損失+投資差額損失部分的傭金和印花稅+資金利息。
平安證券同時提醒投資者注意,接受補償金額、與平安證券達成和解是投資者獲得補償金的必備條件。投資者需在2013年5月20日至6月11日期間登陸基金專設網站查詢補償金額并點擊確認《和解承諾函》,再于2013年6月17日至6月28日期間通過深交所上市公司股東大會網絡投票系統發出對補償金額的有效確認指令,確認接受專項補償基金的補償并與平安證券達成和解。2013年6月28日后基金管理人將下達劃款指令,投資者應于2013年7月5日前對補償金到賬情況進行查詢。
為保證該基金具有足夠公信力,平安證券僅作為基金出資人,基金日常管理均委托給中國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有限責任公司,其將自公告刊登之日起六十天內完成計算補償金額、達成和解與支付補償金。
據悉,平安證券本次采用的是“先償后追”模式,在設立基金先行補償投資者損失的同時,對平安證券支付的超出自身應承擔責任份額的補償金額,其將依法向萬福生科虛假陳述事件的其他責任方進行追償,并將就自身因萬福生科事件所受損失依法追究相關責任方的法律責任。
當日晚間,萬福生科發布公告,稱公司控股股東兼實際控制人龔永福出具了《關于虛假陳述民事賠償有關事項的承諾》,支持平安證券推出對受損投資者的先行補償方案,同意由平安證券先墊付依法應由其承擔的部分,并承諾下一步將承擔依法應當賠償的份額。為此,龔永福承諾將其妻子楊榮華所持3000萬股萬福生科股票質押給中國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有限責任公司,用于保證其賠付因萬福生科虛假陳述行為造成投資者損失而應當承擔的賠償份額。
意義:開創先例
盡管在成熟市場上,投行及相關責任方通過賠付尋求與投資者達成和解的案例屢見不鮮,但在中國資本市場上尚無先例
業內人士表示,在以往類似事件中,公眾投資者特別是中小投資者的利益保護一直是個難題,現有法規雖然賦予了投資者通過民事訴訟手段獲得賠償的權利,但由于訴訟本身尤其是在證券市場虛假陳述民事賠償訴訟方面,對程序、舉證等環節要求較為嚴謹,往往導致耗時長、成本高、舉證程序復雜、訴訟結果不確定等情況,最終獲得賠償的投資者比例有限。本次平安證券設立該基金,在司法解決途徑之外,為投資者提供一個相對更為快速便捷的可選渠道,是類似事件解決方向上的新探索。
業內人士進一步分析認為,歷年來,多個證券市場虛假陳述案件都無法通過行政或刑事手段解決,而民事訴訟手段效果不佳,尤其在我國沒有集體訴訟制度的情況下更是如此。平安證券此舉擱置了復雜的責任認定和劃分等問題,避免較長的司法程序,使符合條件的投資者的損失得到先行補償。該機制從根本上講,不是依賴于行政和司法手段,而是通過市場的手段解決市場的問題,投資者幾乎可以零成本拿到補償,避免了高額訴訟費用,在資本市場范圍內是一個好的開端,開創了一條處置此類事件、有效保護公眾投資者利益的創新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