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廣東證監局獲悉,近日,該局會同廣東公安機關聯手偵破一宗從事非法證券投資咨詢業務犯罪案件,抓獲肖某國等3名涉案人員。據廣東證監局有關負責人介紹,該案為一起典型的利用博客、QQ群等新媒體,以銷售炒股軟件為名,從事非法證券經營業務的案例。
據介紹,2010年1月,肖某國成立肇慶市華陽科技信息有限公司,以低價從上海一家公司購買了成套炒股軟件,包裝后冠以“股神分析師”的名稱開始銷售。該公司聘請工作人員與投資者聯系,勸其購買軟件、加入QQ群。而實際上,該軟件本身對于炒股無任何幫助,只是肖某國從事非法證券投資咨詢的“幌子”。同時,肖某國在新浪網、東方財富網等多個知名網站上開設博客,自稱“逍遙掌門人,著名博主,素以板塊熱點分析及捕捉龍頭個股著稱,有證券從業資格”,并發布大量信息,分析大盤、指點個股,把自己包裝成股壇大師,大張旗鼓招攬客戶、推薦股票而非法營利。
在肖某國自我包裝的炫目外衣及其自我吹噓之下,部分博客訪問量甚至超過百萬。經查,2010年1月以來,肖某國共發展客戶800多名,收取軟件購買費用及維護管理費400多萬元,獲利360多萬元。肖某國利用非法所得大肆購置房產,其名下房產共有三套商鋪,一套臨江別墅和一套商品房,其中一間商鋪面積達1000多平方米。
2011年10月,投資者向廣東證監局舉報,反映肖某國利用網絡招攬客戶、推薦股票收取費用。根據舉報線索,廣東證監局立即展開調查,基本查明了肖某國等人涉嫌從事非法證券投資咨詢業務的事實。2012年2月,廣東證監局將線索移送廣東省公安廳經偵局。隨即,廣東省公安廳經偵局立即部署肇慶市公安局經偵支隊、端州分局經偵大隊成立專案組立案偵查。經過一段時間的跟蹤、追查,專案組進一步收集了肖某國等人的主要犯罪事實,掌握了相關證據,查清了主要涉案人員的活動窩點、行蹤和活動規律。
5月29日,專案組采取抓捕行動。廣東省公安廳經偵局聯合廣東證監局,組織50多名干警,兵分多路,搗毀涉案窩點5個,抓獲涉案主犯肖某國及其兩名公司職員黎某、覃某萍,繳獲銀行卡、賬本、電腦、POS機等涉案工具一批。警方表示,受騙股民涉及湖南、浙江、江西等地,廣東本地的約占10%。目前,此案正處于進一步審查中,警方仍在多方聯系受害的股民。
廣東證監局有關負責人表示,根據《證券、期貨投資咨詢管理暫行辦法》規定,任何人未取得證券、期貨投資咨詢從業資格的,或者取得證券、期貨投資咨詢從業資格,但是未在證券、期貨投資咨詢機構工作的,不得從事證券、期貨投資咨詢業務。肖某國擅自通過網絡推薦股票的行為已構成非法經營證券期貨業務。
廣東證監局有關負責人還表示,近年來,廣東證監局與廣東省各級政府部門、公安機關密切合作,不斷完善跨部門、多渠道的打擊非法證券活動執法協作機制,多次開展“打非”專項行動,持續加大對非法證券活動的查辦和取締力度,破獲了一批“涉非”大案要案,有效遏制了非法證券活動蔓延的勢頭。但是,當前以售賣炒股軟件為名從事非法證券投資咨詢活動,以及以電話、短信、網絡等方式非法薦股實施詐騙的違法犯罪行為仍時有發生。
廣東證監局有關負責人提醒投資者,打擊非法證券活動,需要全社會的共同努力,特別是投資者要認清非法證券活動的危害本質,自覺抵制、遠離非法證券活動。一方面,投資決策要立足自身判斷。對于一些銷售薦股軟件的機構及人員夸大軟件功能,作出虛假宣傳的行為,投資者必須要有清楚的認識,薦股軟件僅僅是對行情、交易數據進行收集和加工,只能起到輔助、參考作用,不能輕信。另一方面,要努力提高對非法證券活動的識別能力。盡管犯罪團伙作案手法多變,但其利用承諾收益、約定分成、提供內幕消息為誘餌收取費用的本質沒有變。投資者如有需要,可通過證監會網站,核實、選擇具備資質、合規經營的機構進行投資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