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公司法》、《證券法》等法律的規定,境外機構駐國內代表機構必須經過主管機關批準,境外證券機構在境內開設代表機構必須經過證監會批準。隨著上海地區打擊非法證券活動的不斷深入,非法證券活動的表現形式也在不斷翻新。以境外證券機構代表處名義實施的非法證券活動是近年來上海地區出現的一種新型非法證券活動。
一、表現形式
與傳統的非法證券活動相比,打著境外證券機構代表處名義實施的非法證券活動更具有誤導和欺騙性。非法境外證券機構代表處在未辦理任何審批和登記手續的情況下即開業經營,并往往在市中心繁華地帶租借高檔寫字樓,以虛假廣告等方式自我包裝,編造自身與境外公司的密切聯系,吹噓公司具有強大的背景和雄厚的實力,聲稱可以為本地居民到境外證券機構辦理證券業務提供各項服務。整個代表處的運作方式具有很大的欺騙性,極易誘使沒有經驗的投資者上當受騙。
二、典型案例——香港天順案
(一)主要事實
近期,上海證監局在日常監管中發現,一家自稱為香港天順證券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天順證券”)上海辦事處的機構自2009年以來持續在北京東路某商場門口投放滾動廣告吸引客戶。經查,天順證券系香港證監會注冊的證券交易商及香港聯交所參與者。該公司上海辦事處系上海本地居民汪某受天順證券負責人陳某的委托于2008年7月成立,并利用汪某原有辦公場所作為辦事處的辦公地點。辦事處的主要業務為介紹上海本地居民到香港開戶,同時為天順證券在上海本地的客戶提供咨詢服務。經核查,該上海辦事處自成立以后未辦理任何審批和登記手續。
(二)案件查處
經周密部署,上海證監局派出多名工作人員對天順證券上海辦事處進行了現場取締,并督促物業部門對辦事處的滾動廣告及相關標識進行了妥善清理。
(三)案件點評
本案中的天順證券上海辦事處未辦理任何審批和登記手續,未經相關部門批準擅自開展證券業務,在市中心鬧市區投放公司廣告招攬客戶,屬于典型的以境外證券機構名義實施的非法證券活動。鑒于該辦事處活動時間較短,尚未造成嚴重社會后果,上海證監局以現場取締的方式進行處置,并通過媒體向社會公開了處置結果,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
對于非法外資證券類代表處,上海證監局始終堅持發現一起、取締一起。目前,非法外資證券類代表處在上海已鮮有發現,但上海證監局仍將持續密切關注此類非法證券活動的新動向,積極探索監控、教育、打擊相結合的有效解決方式,防止以外資代表處名義實施的非法證券活動在轄區蔓延。
三、投資啟示
上海證監局提醒投資者,首先要端正投資心態,不要有一夜暴富心理;其次要了解相關法律規定,設立外資代表處需經證券監管部門批準,即便經批準的外資代表處也不能從事經營業務;最后要有識別能力,一般可通過相關部門的官方網站查證公司是否經過工商部門和證券監管部門批準,現場查看是否虛構辦公地址,發現是個人賬戶收款應當格外小心;如自己缺乏相關知識或難以判斷,可向法律顧問和證券監管部門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