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我想了解一下預防自己股東權利被上市公司侵害的途徑?
答:可以通過積極行使股東的“監督、建議、質詢權”來確保自己的股東權利不受侵害。具體如下:可以通過選舉監事或者自己擔任監事來對公司的經營活動進行監督;有權查閱公司章程、股東大會會議記錄和財務會計報告;有權對公司的經營提出建議或者質詢。在股東大會上對公司經營活動提出質詢和建議時,除涉及公司商業秘密不能在股東大會上公開外,董事會或其他機構根據規定都應做出答復和說明。
也可以行使臨時股東大會召集請求權,通過召開臨時股東大會對公司特定事項進行討論。
還可以行使臨時提案權,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東,可以在股東大會召開十日前提出臨時提案并書面提交董事會,臨時提案的內容應當屬于股東大會職權范圍,并有明確議題和具體決議事項。董事會應當在收到提案后二日內通知其他股東,并將該臨時提案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提示】:在股東大會上對公司經營活動提出質詢和建議時,除涉及公司商業秘密不能在股東大會上公開外,董事會或其他機構根據規定都應作出答復和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