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應當怎樣判斷虛假陳述?請舉一個虛假陳述的具體案例以便我更好地理解。
杭蕭鋼構案是一個近年來比較典型的虛假陳述、違規(guī)信息披露,導致股價異常波動和投資者利益受損的案例。
2007年2月12日,杭蕭鋼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在公司2006年度總結表彰大會上披露了公司將介入一個“國外大項目”的重大內幕消息。2月12日~14日,杭蕭鋼構股票連續(xù)3個漲停板。2月15日,公司公告正與有關業(yè)主洽談一個境外建設項目,該意向項目整體涉及總金額折合人民幣約300億元,尚未正式簽署任何相關合同協(xié)議。其后公司股票出現3個漲停板。2007年2月27日~3月12日,公司因重要事項未公告,停牌。2007年3月13日,公司公告與中國國際基金有限公司簽訂了《安哥拉共和國-安哥拉安居家園建設工程產品銷售合同》、《安哥拉共和國-安哥拉安居家園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產品銷售合同總價計人民幣248.26億元,施工合同總價計人民幣95.75億元。其后,公司股票出現連續(xù)多個漲停。2007年3月24日,公司又發(fā)布公告稱:“目前合同前期設計準備工作已經開始,合同尚未有實質性的履行,如對方未支付相應款項,公司存在不持續(xù)執(zhí)行的可能。上述建設工程項目合同簽訂后,公司近期內沒有形成收益。項目的進度和收益均存在不確定性,對公司影響還需要一定時間和過程才能逐步體現。”2007年3月30日,公司發(fā)布澄清公告,就新華社以通稿形式發(fā)布的《杭蕭鋼構訂單利好被公司提前泄漏》一文,澄清公司并無信息披露違規(guī);同時,發(fā)布境外建設工程項目合同進展公告。期間,公司股票一直處于異常波動中。2007年4月5日,公司發(fā)布公告稱,因涉嫌違法違規(guī)行為,中國證監(jiān)會決定對公司立案調查。
2007年4月30日,中國證監(jiān)會經調查、審理終結,認定杭蕭鋼構存在未按照規(guī)定披露信息、披露的信息有誤導性陳述的違規(guī)行為,下發(fā)了對有關當事人的行政處罰決定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