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您好,感謝您使用12386中國證監會服務熱線!根據證監會〔2018〕32號公告,投資者對證券期貨相關業務和制度提出咨詢的,熱線幫助查詢證券期貨法律制度相關規定?,F對您咨詢的問題回復如下:根據《上海市場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網上發行實施細則》第十七條,投資者申購新股中簽后,應依據中簽結果履行資金交收義務,確保其資金賬戶在T+2日(T日為發行公告確定的網上申購日)日終有足額的新股認購資金。投資者認購資金不足的,不足部分視為放棄認購,由此產生的后果及相關法律責任,由投資者自行承擔。第二十條,投資者連續12個月內累計出現3次中簽但未足額繳款的情形時,自結算參與人最近一次申報其放棄認購的次日起6個月(按180個自然日計算,含次日)內不得參與新股、存托憑證、可轉換公司債券、可交換公司債券網上申購。《深圳市場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網上發行實施細則》亦有相關規定。上述回復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