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為幫助投資者強化風險意識,提升自我保護能力,我們從12386熱線投資者訴求中選取了部分典型事項,通過案例形式講解相關知識,提示投資者充分了解相關法律法規,選擇與自身承受能力相匹配的產品,樹立價值投資、長期投資理念,理性參與投資。
案例:投資者李先生經常參與上海市場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網上申購,近12個月內已經有兩次申購新股之后未在賬戶預留足夠資金的情況。近日,李先生再一次申購新股并中簽,但由于自有資金臨時有其他用途,便又打算放棄本次申購,想盡快將資金轉出。由于收到中簽短信時已超過當天銀證轉賬時間,無法轉出資金,打算次日早上再操作轉出。
證券公司關注到李先生近一年內的新股申購情況,提醒投資者:投資者申購新股中簽后,應依據中簽結果履行資金交收義務,確保其資金賬戶在T+2日日終有足額的新股認購資金。同時,李先生連續12個月內已經有兩次未履行新股申購中簽后的繳款義務,如再次放棄,可能影響之后的申購資格,建議投資者關注。
提示:根據《上海市場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網上發行實施細則(2018年修訂)》相關規定,投資者申購新股中簽后,應依據中簽結果履行資金交收義務,確保其資金賬戶在T+2日日終有足額的新股認購資金。投資者認購資金不足的,不足部分視為放棄認購,由此產生的后果及相關法律責任,由投資者自行承擔。投資者連續12個月內累計出現3次中簽但未足額繳款的情形時,自結算參與人最近一次申報其放棄認購的次日起6個月(按180個自然日計算,含次日)內不得參與新股、存托憑證、可轉換公司債券、可交換公司債券網上申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