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開通科創板交易權限的資產能否是多個證券賬戶資產的累計?
回答:根據《關于證券公司開通客戶科創板股票交易權限的答記者問》,個人投資者參與科創板股票交易,應當符合《交易特別規定》中規定的適當性條件等要求,關于證券賬戶及資金賬戶內資產的認定標準如下:
1.可用于計算個人投資者資產的證券賬戶,應為中國結算開立的證券賬戶,以及投資者在證券公司開立的賬戶。中國結算開立的賬戶包括A股賬戶、B股賬戶、封閉式基金賬戶、開放式基金賬戶、衍生品合約賬戶及中國結算根據業務需要設立的其他證券賬戶。
可用于計算投資者資產的資金賬戶,包括客戶交易結算資金賬戶、股票期權保證金賬戶等。
2.中國結算開立的證券賬戶內的下列資產可計入投資者資產:股票,包括A股、B股、優先股、通過港股通買入的港股和股轉系統掛牌股票;公募基金份額;債券;資產支持證券;資產管理計劃份額;股票期權合約,其中權利倉合約按照結算價計增資產,義務倉合約按照結算價計減資產;本所認定的其他證券資產。
3.投資者在證券公司開立的賬戶的下列資產可計入投資者資產:公募基金份額、私募基金份額、銀行理財產品、貴金屬資產等。
4.資金賬戶內的下列資產可計入投資者資產:客戶交易結算資金賬戶內的交易結算資金;股票期權保證金賬戶內的交易結算資金,包括義務倉對應的保證金;本所認定的其他資金資產。
5.計算各類融資類業務相關資產時,應按照凈資產計算,不包括融入的證券和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