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介紹
侯先生,2008年6月21日在電視上看到廣告宣傳某炒股軟件,出于好奇及對電視臺的信任,就撥打了廣告中留下的熱線電話。先后被該機構多名業務員相互配合,利用“話術”、提供一對一指導老師、推薦包賺不賠的牛股等“洗腦式”欺詐性宣傳,虛假承諾,反復誘騙老人先后向其交納薦股指導費2000元、1800元,第3次又要求交納1000元,而且稱不交費,不僅不指導了,而且以前交的費用也不會退還。侯先生又硬著頭皮交納了1000元,買入該機構所推薦的股票又損失了2萬元。隨后電話再也打不通了。老人在其微薄的儲蓄損失殆盡后得知上當受騙,不僅給全家生活造成困難,而且導致家庭關系不和。
作案手法剖析
非法機構利用電視廣告包裝,以“炒股軟件”為道具欺詐的主要手段如下:
首先,不法分子利用自封的“特約嘉賓”、“財經評論員”“證券分析師”,甚至盜用他人證券咨詢業務資格證號包裝自己,虛構資深執業經歷,吹噓薦股能力。利用在電視廣告中包裝宣傳出來的“證券分析師”等名人效應,欺騙客戶接受其遠程投資咨詢服務、購買其薦股軟件。
其次,在廣告中公布其電話、短信、網址等聯絡方式,誘騙投資者撥打電話建立聯系。在廣告中將已經大漲或下跌的大盤或個股走勢吹噓為其先知先覺、早已預測宣布的結果,夸大宣傳其個人及所謂“炒股軟件”的“一夜暴富式”薦股能力,以免費送出“暴漲牛股”、保證高額收益、撥打電話投資者已獲得高額利潤等為誘餌,反復誘導投資者撥打其廣告中公開的熱線電話、短信平臺,招攬客戶,進而違法投資咨詢服務,甚至對客戶實施詐騙、代客理財等違法行為。
第三,交納指導費,推薦股票,一步步陷入早已設計好的陷井中。如果投資者沒有賺錢,業務員會解釋說,可以換金牌或專業帶盤老師的服務,但需再交費用。無論開始時是賺是賠,按照他們的操作建議最終都是虧損。當有的投資者意識到上當受騙,要求公司退款時,則人去樓空,再也無法聯系上。
監管部門提醒
投資者在參與涉及證券投資咨詢服務活動過程中,應通過各種渠道對相關機構和個人的證券投資咨詢業務資格進行辨識,不要接受未取得證券投資咨詢資格機構的服務。要保持理性的投資心態,不要抱著僥幸心理,更不要指望一夜暴富,不要幻想天上掉餡餅,不要相信不切實際的投資回報。證券市場存在一定的投資風險,沒有任何個人和任何炒股軟件能夠對市場做出準確無誤的判斷,更沒有任何機構能夠憑借所謂的內幕消息保證客戶收益,因此,在面對此類宣傳和營銷,不要被任何人任何機構的口頭承諾所蠱惑,保持清醒的頭腦和認識,正確認識證券市場的投資風險,理性看待自身的投資行為,增強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