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國證監會一紙《行政處罰決定書》送到了孫勝、王忠娟的手中。對于名噪一時的兩位“金股之王”案主角,證監會開出了“終身市場禁入”的嚴厲罰單。
此外,有關方面負責人透露,“金股之王”案的刑事部分也即將審理終結。幾名曾呼風喚雨,裹走股民千萬財富的犯罪嫌疑人,即將面臨法律的嚴厲制裁。
“金股之王”原系婚介公司
2007年底,深圳證監局陸續收到對深圳市金股之王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金股之王”)從事非法證券投資咨詢活動的投訴。2008年3月30日,《深圳晚報》記者以“求職者”的身份對“金股之王”展開臥底調查,并對該公司從事非法證券投資咨詢活動進行了連續報道,引起了社會極大關注。
“我們推薦的股票,漲幅已達到了驚人的程度,趕快撥打電話,前一百名觀眾將免費獲得公司提供的即將狂漲股票?!?007年8月,當滬深股市一路高歌猛進,市場心態極度亢奮之際,多家省級電視臺的財經頻道中,開始頻繁出現一檔以“金股之王”為名的財經評論節目。
在節目中,金股之王證券分析師先對大盤、個股做簡要的評述,隨后開始大篇幅地點評“金股之王”推薦的股票如何不斷上漲,公司對股票的研究水平如何高超,公司的股票分析軟件如何強大。節目的末尾,會播放一分鐘“金股之王”股票分析軟件介紹,并聲稱將為前若干名撥打電話的股民免費薦股。
除了電視臺外,在新浪、谷歌、天涯社區等國內知名網站上,“金股之王”的名字也不斷曝光。一時間,“金股之王”和“暴富神話”幾乎劃上了等號。
更令人匪夷所思的是,這家號稱研發實力雄厚,麾下擁有眾多證券咨詢師的公司,1年前還從事著與證券投資咨詢毫不沾邊的婚介行業。
2006年5月23日,“金股之王”的前身——瑞昱信息咨詢有限公司在深圳成立。在這家公司登記注冊的信息上,赫然寫著“經營范圍為婚姻介紹、企業形象策劃、模特經紀”等。在隨后近1年的時間里,由于種種原因,公司最終關門歇業。
就在此時,王忠娟等人聽聞他們之前的一個合伙人做股票軟件生意發了大財,于是又開始張羅做股票軟件生意,在沒有任何證券投資咨詢資質的情況下,與東方財富網絡科技有限公司簽訂了代理銷售其公司的“大參考8.0”軟件和“贏富數據”的協議。不久之后,瑞昱信息咨詢有限公司改名為“深圳市金股之王科技有限公司”,同時變更了公司的注冊地址和經營范圍,增加了“計算機軟硬件的購銷及其他國內貿易”,法定代表人仍為之前的王忠娟。
從2007年9月,“金股之王”開始用新名義正式開展銷售股票軟件業務。通過其實際控制的“深圳友連蜜信息咨詢有限公司”,“金股之王”與全國22家電視頻道或廣告代理商、5家網絡媒體簽訂了協議,約定以“金股之王”或“金股王”的名義進行廣告宣傳。
而從有關部門查獲的“金股之王”財務記錄顯示,在2007年8月27日至2008年2月25日間,公司每月在電視臺的宣傳費用就高達200萬人民幣。
“話術陷阱”實乃斂財無底洞
多家電視臺的媒體攻勢、證券分析師的大力推薦、股票翻番的財富許諾,這一切早已令股民“亂花漸欲迷人眼”,一撥撥咨詢電話像雪花般飛進了“金股之王”。而此時,“金股之王”的“話術陷阱”早已在一旁守候。
2007年11月,“金股之王”通過人才市場招聘了160名年輕的求職者,并分成11個業務推廣小組進行入職培訓,業務部的負責人鄭雅親自寫了一份25條的基本話術給所有業務員學習。同時,鄭雅每天都組織寫“話術”給所有的業務員,主要是教業務員如何講股市行情,如何提高客戶的沖動度,目的是讓客戶不敢自己買賣股票,而求助“金股之王”軟件和短信進行操作。業務員一般不直接接聽客戶電話,而以“熱線爆滿”為由通過回訪撥打熱線的客戶,給客戶造成公司業務繁忙的錯覺。
在鄭雅編寫的《第一通電話話術》中,將客戶分為空倉和滿倉兩種情況。對于空倉的客戶,又分為新股民和老股民兩種。對于新股民,話術要求徹底打擊他們的信心,用一套套所謂專業術語讓他們明白自己對股市的“無知”。而對于老股民,則暗示他們在目前的市場條件下自信心不足,只有通過與“金股之王”這樣的專業機構進行合作,才能重新找回在股市中的操作信心。
又如在所謂的《客戶問題匯總》中,列出了25個基本問題。其中,在關于“內幕消息”的問題上,“話術”是這么指導的——“公司投入巨大資金開發軟件,高價購買了多家世界級金融機構的研究報告,所以內幕消息肯定有,根據你購買軟件的價格,得到的咨詢也不一樣,價格越高,咨詢越多,越準確”。
“話術”之所以這么指導,是因為“金股之王”將軟件分為幾等,最便宜的4800元,最貴的88000元,如果客戶通過公司軟件的操作沒有盈利,則將原因歸結為“軟件不夠高級”。這樣一來,既推脫了公司的責任,還能誘使客戶花錢購買更昂貴的軟件,可謂一石二鳥。
非法證券咨詢斂財數千萬
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在牛市中,或許誰都能點股成金,而漫漫熊途卻能讓股民真正看清“大忽悠”們的廬山真面目。
2007年10月開始,上證綜指在到達6124點的高位后,開始一路狂跌,“金股之王”推薦的股票也沒能幸免于難。幾個月后,許多投資者發現被騙,開始向各地證監局舉報“金股之王”。
2008年4月22日,深圳證監局對“金股之王”從事非法證券投資咨詢活動行為進行了立案調查。從現場所搜集的證據來看,僅2008年1月到3月,“金股之王”以賣軟件為名就騙取股民數千萬資金。
河南省周口市的股民任某說,他在河南電視臺看到“金股之王”的節目。節目中,分析師劉博威稱他推薦的股票能連續漲停,并說撥打屏幕下的免費電話可以免費送金股。撥打電話后,他開始每天接到業務員李某電話,說劉博威所選的股票很牛,許多人與他合作發了大財。12月12號,劉博威親自給他打了電話,稱一只好股票能翻番,而且下午要布局,讓他半小時內把錢匯到他指定的銀行賬戶。在打入6萬元后的第三天,劉博威才向他推薦了2只股票。買入之后,兩只股票開始連續下跌,自此之后,劉博威也“人間蒸發”了。
江蘇省淮安市的股民朱某也舉報,他在看了江蘇臺“金股之王”的節目后,匯了6800元購買了半年軟件使用權,而且買了“金股之王”推薦的一只號稱能有30%收益的股票。然而,在買入該只股票之后,股價卻從14.8元下跌到8元左右,損失近萬元。
專家建議:追究連帶責任
根據《證券法》、《證券市場禁入規定》等相關規定,中國證監會認定公司所有人王忠娟、孫勝為市場禁入者,終身不得從事證券業務或者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職務,認定馬勇、劉博威兩名證券分析師為市場禁入者,5年內不得從事證券業務或者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職務。同時,依據《證券、期貨投資咨詢管理暫行辦法》第三十六的規定,撤銷馬勇、劉博威的證券投資咨詢業務資格。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劉俊海認為,治理非法證券投資咨詢活動,首先要提高廣大投資者的風險意識,通過各種方式讓他們認識到非法證券投資咨詢活動的方式手段及其危害。
其次,公安、工商等部門要與證券監管部門協同合作,增強公權力對非法證券活動的打擊力度?!霸S多案件實際上涉及到非法經營和非法廣告宣傳,在這方面,就必須依靠公安和工商部門的介入?!?/P>
再者,相關媒體也要高度自律,仔細甄別,預防損害廣大投資者利益的廣告出現在屏幕上。
最后,也要倡導證券資訊界相關人士尊重商業倫理道德規范,尊重投資者知情權、選擇權、公平交易權。
證券法律人士楊兆全律師則表示,目前對非法咨詢的違法定性過輕。
“現在及時查出來,最多是非法經營,判得很輕。而且受害者報案的實際上還是少數。其實,很多非法咨詢其出發點就是欺騙,明知自己根本無法提供承諾的服務。因此,法律上應該定性為詐騙罪?!?/P>
楊兆全特別強調媒體在杜絕非法證券投資咨詢中的責任。楊兆全說:“對股評類的節目,不允許媒體當作廣告賣。如果當作廣告賣,要在節目中顯著位置標明‘廣告’字樣。投資者上當如果與媒體有關,完全可以起訴這些不負責任的媒體,讓他們付出法律代價,在今后的節目中謹慎從事。”(作者:張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