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隨著中國證券市場長達四年的低迷,證券公司——這個曾經被稱為金融桂冠上璀璨明珠的朝陽行業——開始頻繁的爆發出因前期違規操作而帶來的各種風險,一塊塊另人震驚的傷疤逐漸一一展現在監管部門以及眾多市場投資者面前。挪用客戶資產、違規自營、違法吸收公眾存款等等,一時間,證券行業在眾人心目中成了一潭無法見底的渾水。為了規范市場行為、強化市場秩序、防范行業風險,為廣大投資者提供一個公平、公正、公開的投資環境,中國證監會自2004年開始果斷的對大鵬、南方、亞洲、民安等高風險證券公司采取了行政接管、托管,直至關閉等處置措施。截止2006年7月底,全國共處置證券公司25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