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中國證券市場迎來了前所未有的局面,市場規模穩步擴大、行業覆蓋度提高,投資者信心明顯恢復,市場扭轉了四年來持續低迷的狀態,滬、深兩市指數日創新高,投資者人數迅速增加。但是,與活躍的證券交易市場、高漲的證券投資熱情相比,我國證券市場持續穩定運行的基礎仍不牢固,市場法制環境尚不完善,誠信基礎還沒有完全建立,在證券市場中發生各種糾紛也是不可避免的。證券監管機構每年都要受理大量投資者的證券糾紛投訴,在處理這些糾紛時雖然按照現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處理,但許多投資者仍得不到滿意的答復,甚至在證券監管機構采取過激的行為。這樣不僅影響了證券監管機構的工作秩序,更重要的是證券糾紛對于廣大投資者的切身利益、證券市場的健康發展、國民經濟的穩定增長都將產生嚴重的影響。因此,以合適的方式來公正、高效地解決證券糾紛就成為維護證券市場可持續發展的重要環節。然而,我國目前的證券糾紛投訴解決機制尚未完善。在解決投訴及糾紛時顯得力不從心。本課題在分析證券投訴糾紛現狀,投訴中存在的問題、引起投訴的原因,并在剖析現行投訴糾紛解決機制及立法的不足的基礎上,通過分析、比較、借鑒美國證券市場和其他發達國家和地區的成功經驗和做法,結合我國證券市場的實際情況,建議事前加強對證券市場投資者投資風險教育、普及風險防范知識、并使投資者明確證券監管部門職責與投訴受理事項;事中規范投訴處理過程以及建立重復投訴解決機制;完善投資者法律保護體系;并借鑒其他國家和地區的非訴訟解決機制,建立我國證券投訴糾紛調解、仲裁制度,暢通其他解決渠道以從根本上解決證券投訴,以期構建一套健全、透明、公正、高效、多元化的證券投訴糾紛解決機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