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領會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一中、二中全會以及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堅持黨對資本市場法治建設的統一領導,嚴格按照《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21-2025年)》要求,堅持穩中求進的工作總基調,持續加強資本市場法治政府建設。
一、加快推進股票發行注冊制改革,夯實資本市場基礎法律制度
一是全面實行股票發行注冊制制度安排基本定型。2023年2月17日,全面實行股票發行注冊制相關制度規則發布實施。證監會及系統單位共發布了165部制度規則,內容涵蓋發行條件、注冊程序、保薦承銷、重大資產重組、監管執法、投資者保護等各個方面。相關制度規則的發布實施,標志著注冊制推廣到全市場和各類公開發行股票行為。
二是持續推進資本市場基礎法律制度建設。推動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期貨和衍生品法》,配合修改《公司法》《企業破產法》。推進《上市公司監督管理條例》《證券公司監督管理條例》等行政法規制定修改工作。推動最高人民法院發布《關于為深化新三板改革、設立北京證券交易所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見》《關于審理證券市場虛假陳述侵權民事賠償案件的若干規定》。推動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出臺《關于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二)》。資本市場基礎性制度進一步得到體系化改善。
三是推動完善資本市場重要制度規則。2022年制定修改包括《證券基金經營機構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從業人員監督管理辦法》《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管理人監督管理辦法》《證券登記結算管理辦法》等規章7件、規范性文件40件。打包清理31部規章規范性文件,提高規則體系規范化科學化水平。建立健全監管政策措施事前事中事后評估機制。
四是持續做好涉外法治建設工作。與財政部、美國公眾公司會計監督委員會簽署中美審計監管合作協議,并嚴格按照雙方法律法規和合作協議開展2022年度合作事項。推動健全資本市場法律域外適用制度,經國務院批準,發布《境內企業境外發行證券和上市管理試行辦法》及相關配套規則,更好支持企業依法合規到境外上市。
二、全面落實“零容忍”要求,堅持依法從嚴治市
一是加強資本市場“零容忍”制度建設。與最高人民檢察院聯合印發《關于建立健全資本市場行政執法與檢察履職銜接協作機制的意見》,形成合力。公布施行《欺詐發行上市股票責令回購實施辦法(試行)》。與財政部聯合發布《關于證券違法行為人財產優先用于承擔民事賠償責任有關事項的規定》。
二是從嚴打擊證券期貨違法活動。全年辦理案件603件,其中重大案件136件,向公安機關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和通報線索123件,案件查實率達到90%。案發數量持續下降,“嚴”的監管氛圍進一步鞏固,市場生態進一步凈化。全年作出處罰決定384項,罰沒款金額26.67億元,市場禁入70人次。會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首次聯合發布5宗證券犯罪典型案件,組織多家權威媒體專題報道典型案件,發揮警示震懾作用。
三是強化日常監管,促進市場主體依法規范運作。推進對上市公司、非上市公眾公司、證券期貨經營機構等市場主體的分類監管。推進上市公司治理專項行動,適應常態化退市要求,進一步加強退市公司監管,推動形成“有進有出,能進能出”的良好市場生態。加強對證券基金經營機構的日常監管和現場檢查,及時出清問題機構。持續完善跨境執法和反洗錢監管協作。聯合財政部、司法部發布實施《關于加強注冊制下中介機構廉潔從業監管的意見》,首次對資本市場各類中介機構提出廉潔風險防控統一要求。開展以質量管理為核心的會計師事務所專項審計監管,加強備案監管及年報審計監管。聯合司法部啟動《律師事務所從事證券法律業務管理辦法》修改工作,持續做好律師事務所從事證券法律業務的備案管理和專項檢查。
三、進一步推進“放管服”改革,切實履行法定職責
一是持續推進“放管服”改革及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修改《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行政許可實施程序規定》。全面實行行政許可事項清單管理,健全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推進行政許可及備案工作標準化透明化,精簡證明事項及申請材料。做好行政許可審核信息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二是依法高效履行行政許可職責。全年共接收行政許可申請3218件,送達行政許可決定3565件。滬深交易所共341家企業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融資5704.07億元,452家企業再融資,融資8363.77億元;核準68家企業境外融資行政許可申請,41家企業完成境外融資,融資1219.55億港元;同意注冊公司債券發行申請491件,支持相關企業融資3.86萬億元;核準或同意注冊并購重組45單,交易金額約4063.37億元。
三是深化市場產品創新,提升服務實體經濟能力。批準14只REITs產品,募集資金437億元,回收資金帶動新項目投額超2600億元。推動科技創新公司債券試點轉常規,全年累計發行科技創新債1202億元。指導期貨交易所新上市9個商品期貨期權品種和3個金融期貨期權品種。持續完善做市商機制。豐富公募基金產品供給。
四是擴大對外開放,穩步構建高水平制度型開放格局。一體推進證券基金經營機構“引進來”和“走出去”,健全外資機構審批機制,有序推進涉外行政許可工作,支持證券基金經營機構有序開放。拓展優化互聯互通業務,促進公募基金產品高水平雙向開放,豐富合格境外投資者投資品種。
四、堅持嚴格規范公正文明高效執法,防范化解資本市場重點領域風險
一是夯實行政執法制度基礎,完善稽查執法程序規范。全面梳理規范行政監管措施。實施“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統一現場檢查發現問題的裁量尺度。優化行政執法程序及稽查執法體制機制,出臺行政執法當事人承諾制度配套規則,切實做好相關案件辦理工作。
二是建立健全風險監測預警機制,牢牢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風險的底線。持續推動上市公司風險化解。防范處置私募基金、期貨、公司債券等重點領域風險問題。構建跨境資金監測體系與中高風險情形下的高頻監測響應機制。妥善處理多件風險個案。
三是完善資本市場誠信建設制度機制。推進資本市場誠信約束和激勵,持續優化誠信檔案數據庫功能及與其他行業、其他領域的誠信信息共享,進一步健全失信信息應用統計機制和部際失信約束協同機制,扎實推進誠信信息對外查詢公示及對內查詢應用。截至2022年底,誠信數據庫收錄主體信息80.06萬余條、誠信信息12.71萬余條,面向公眾用戶對外服務2179萬余次;市場誠信信息查詢平臺總查詢量2047.72萬余次。
四是推進政務服務信息系統建設,提升政務服務能力。完善證監會政務服務平臺,積極與國家政務服務平臺互聯互通。推進電子印章探索應用,推動建成證監會電子證照庫,提升網上辦事服務電子化、便民化水平。進一步提升證券期貨法規數據庫系統的利用率,持續更新面向社會開放的證券期貨法規數據庫,收錄資本市場各類規則6307件,月均訪問量提升至30萬人次,方便市場主體學習了解最新資本市場法治建設動態。
五、持續加強權力監督制約,切實防范權力濫用
一是持續推進政務公開,提高監管透明度。全年召開11場媒體吹風會、溝通會,官網發布新聞183條,答記者問14個,新媒體微信微博發布新聞近700條,辦理媒體問詢75件。全年嚴格依法辦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815件,進一步提升辦理質量。
二是主動接受人大政協監督,不斷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切實把辦理全國兩會建議提案與推進資本市場改革發展穩定工作結合起來,全年共承辦人大代表議案、建議191件及全國政協委員提案179件。
三是積極接受司法監督,扎實做好行政應訴工作。加強統籌協調指導,凝聚系統力量,保障應訴工作成效。全年辦理行政應訴案件274件,依法及時有效化解行政糾紛,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六、健全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
一是推動中國特色的證券集體訴訟常態化開展。首單康美藥業證券集體訴訟案入選新時代推動法治進程2021年度十大案件,5.5萬投資者獲賠24.59億元。建成證券虛假陳述案件信息報送系統。建立健全投資者保護機構代表人訴訟案件評估、決策、實施等制度機制。
二是充分發揮證券期貨糾紛多元化解機制功能。全年辦理行政復議案件374件,有效化解監管矛盾。推動落實“總對總”證券期貨在線訴調對接機制。上線在線調解平臺微信小程序,實現手機端在線調解。2022年各調解組織調解成功案件3268件,投資者獲賠3.42億元。
三是不斷提高投資者權益保護工作要求。發布《上市公司投資者關系管理工作指引》。建設12386網絡平臺,接收投資者投訴、舉報、咨詢和意見建議。全年接收投資者訴求約13萬件,挽回投資者損失約6015萬元。指導投服中心開展持股行權工作,投服中心全年行使質詢權、表決權、查閱權、訴訟權等股東權利4346次,切實督促上市公司提高治理水平。
2023年,證監會將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一中、二中全會以及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全面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堅持服務實體經濟這個著力點,堅持完善資本市場基礎制度,堅持守牢風險底線,堅持人民立場,持續深入推進資本市場法治政府建設。持續做好制度供給,積極協助公司法、企業破產法、金融穩定法以及推動上市、機構、債券等條線行政法規的制定修改。加快推進資本市場各個條線的制度梳理和系統性整合,加快推進“立改廢釋”和規則體系優化,為提升監管透明度、更好依法治市打牢基礎。統籌發展和安全,持續推進資本市場制度型開放,同步提升開放條件下的風險防范和監管能力。圍繞全面實行注冊制后的市場秩序和生態塑造,進一步加強日常監管、稽查處罰的有機銜接,提升線索發現和案件辦理效率,集中力量查辦欺詐發行、財務造假、操縱市場、內幕交易等市場關注、性質惡劣的大要案,為打造一個規范、透明、開放、有活力、有韌性的資本市場,實現資本市場高質量發展提供堅強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