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16日上午,投資者委托代理人的代表同華銳風電集團的代表在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北京一中院)的主持下,在投保基金公司調解員的見證下簽收了調解書,該系列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案件從委托調解到簽收調解書,僅僅用了16天時間。截至11月22日,涉及81名投資者共計2,520,336元的賠償款已全部劃付至投資者指定賬戶,81個訴訟案件也做到了案結事了,該案調解工作圓滿完成,實現了司法機關依法審判、上市公司履行法律責任、投資者權益維護的共贏局面。
上述案件的成功調解,得益于司法機關依法履職、投保基金(調解組織)創新調解模式、上市公司積極配合和投資者的充分諒解。在司法機關指導下,調解組織依照示范判決,利用投保基金的數據優勢、計算系統優勢和調解人員的經驗優勢,快速精確計算賠償金額,加強糾紛雙方的溝通調和,準確說理,努力促成了訴訟雙方在較短的時間內解決分歧,達成調解。為保證及時、便捷、高效地向81名案涉投資者支付賠償款,投?;鸸九c華銳風電集團在充分溝通協商的基礎上,約定由投保基金公司開立“證券期貨糾紛調解賠償專戶”,在華銳風電將案涉賠償款劃付至該專戶后,由投?;鸸靖鶕{解書的要求啟動付款程序,及時、足額完成委托付款事宜。
這是投保基金公司落實最高人民法院和中國證監會的要求,創新訴調對接模式,多元化解糾紛的又一次成功實踐。前期,在北京一中院的指導下,投保基金公司還聯手投服中心成功調解了48名投資者與另一家上市公司的糾紛,并在一周內快速足額地付清投資者的損失1030多萬元。此案調解過程中,投保基金公司在北京一中院的指導下科學精確地計算投資者賠付金額,并且與賠償責任主體共同設立虛假陳述民事賠償專用賬戶,投保基金公司受托管理,并依照北京一中院出具的調解書要求的期限進行了支付。
兩個案件的成功調解,證明了調解組織通過科學計算賠付金額,設立“共管賠償賬戶”,促進達成調解的創新模式是可行的,也是可以復制實踐的。該種模式提升了矛盾糾紛化解的效率,增強了調解的吸引力,有效促成投資者與上市公司達成和解,在減輕當事人訴累和司法審判壓力的同時,也降低了矛盾糾紛對企業正常經營的不良影響,真正做到司法部門支持,投資者滿意,責任主體認同。
投保基金公司是最高人民法院和中國證監會確立為首批八家證券期貨糾紛多元化解機制試點調解組織之一,始終秉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理念和“投資者保護重如泰山”的監管宗旨,與司法機關積極合作,共同探索具有中國特色的證券期貨糾紛調解機制。通過發揮專業機構的優勢積極服務于司法審判,持續創新訴調對接模式,為踐行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的職責與使命,和優化首都營商環境發揮了積極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