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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者按:目前證券市場交易的產品越來越多,有些產品的交易比較復雜。而我國資本市場的投資者結構以中小散戶為主,風險承受能力較低的投資者占多數。為了引導投資者理性投資,如何做好投資者適當性管理,做到把適當的產品銷售給適當的投資者,是目前監管層在不斷探索嘗試的一項重要工作。 在這里,我們將目前已經實施的有關投資者適當性管理的政策整理、匯總后呈獻給投資者。同時也發布一份風險承受能力的自測問卷,希望投資者在了解當前有關政策后,主動測評一下自己的風險承受能力,并根據自己的風險承受等級去選擇相對應的產品,避免購買超出自己風險承受能力的產品,從而給自己帶來不必要的損失。 | |||
| 《上海證券交易所投資者適當性管理暫行辦法》發布實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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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落實中國證監會有關投資者適當性管理的要求,規范上海證券交易所市場投資者適當性管理工作,強化在產品創新、業務創新快速推進背景下的投資者權益保護,上交所3月26日正式發布實施《上海證券交易所投資者適當性管理暫行辦法》,以引導投資者理性參與證券投資,切實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 《辦法》共四章20條,從交易所自律管理和服務的角度,規定了上交所市場投資者適當性管理工作的主要內容。《辦法》指出了制定目的、適用范圍和投資者“買者自負”原則;明確了投資者適當性管理的內容、投資者準入條件設置、投資者分類、證券公司實施投資者適當性管理的要求和針對新開戶、參與新股交易和參與新業務的投資者加強證券投資知識教育和風險揭示等內容;規定了上交所建立健全本所市場的投資者適當性管理制度,指導和監督證券公司實施適當性管理,開展投資者教育和風險揭示,通過多種方式提供投資者教育服務。此外,為保障相關規定得以落實,《辦法》還規定了上交所對證券公司實施投資者適當性管理進行監督檢查,對違反上交所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規定的證券公司采取相應監管措施或紀律處分。 《辦法》的發布實施,將有助于從根本上保護投資者權益;有助于確保證券行業創新發展的平穩推進;同時有助于促進我國資本市場走向成熟。記者了解到,未來,上交所將主要從三個方面推進《辦法》的實施,全面提升上交所市場的投資者適當性管理水平。一是不斷完善上交所市場的投資者適當性管理制度,特別是對新產品、新業務,在方案設計、規則制定中充分考慮投資者適當性的要求,明確適當性管理的相關具體事項;二是為證券公司、投資者提供有針對性的服務;三是加強對會員適當性管理工作的監管。 | |||
| 中國證券業協會發布《證券公司投資者適當性制度指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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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指引》的背景和目的是什么? 答:建立健全證券公司投資者適當性制度在當前資本市場發展形勢下具有重要意義。一是,投資者適當性制度是保護投資者的基礎性制度。郭樹清主席指出,從實際出發,逐步建立起有中國特色的投資者適當性制度,是從根本上保護投資者的舉措。2008年國際金融危機得出的一個重要教訓,就是要建立健全投資者適當性制度,加強對投資者的適當性管理……[全文] | |||
| 中國投資者適當性管理推進情況介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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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證券經營機構的投資者適當性管理制度起源于2003年。當年,中國證監會出臺了《證券公司資產管理業務試行辦法》,對招攬客戶參與資產管理計劃過程提出了適當性管理的原則性要求。成熟于 2008年,《證券公司監管條例》和《證券公司風險處置條例》出臺后,在向客戶提供適當性服務、對投資者進行教育和風險提示等方面有了系統性規范……[全文] | |||
| 構建投資者適當性制度應明確十問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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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者保護一直以來都是我國證券市場建設與發展的核心問題。作為經國際經驗證實的證券市場監管與投資者保護的有效機制,“適當性”制度建設隨著創業板、融資融券、股指期貨等業務相繼推出,受到廣泛關注……[全文] | |||
| 自我測評:客戶風險承受能力問卷 | |||
| 部分國家和地區投資者適當性管理經驗教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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