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盜”無形。
堂堂法國前總統希拉克,僅僅因為讓納稅人耗費了140萬歐元,就被指控未能看護好公共資金和財產,違背了誠信,傷害了巴黎人民大眾的利益,并被判處緩刑。
然而,在我們的A股市場上,動輒從股民口袋里偷走數億錢財的小偷們,不僅不會受到追究,反而會美其名曰“資本運作”。
“小偷從菜市場偷一棵白菜,人們都會義憤填膺,但是若有人把手伸進成千上萬股民的錢包,卻常常不會引起人們的重視。這就是內幕交易的實質,也是防范和打擊這種犯罪活動的困難之所在。”新任證監會主席郭樹清這樣分析內幕交易行為。
隨著證監會鄭重申明對內幕交易行為“零容忍”之后,一場嚴厲打擊內幕交易的行動也正在拉開。
然而,與參與內幕交易的“小偷”們,給資本市場和投資者帶來的傷害有所不同的是,一些上市公司大股東們監守自盜的偷竊行為,給整個市場和投資者造成的損失更大,而其行為則更具隱蔽性,因而也難以引起人們的重視。
除了利用未披露的內幕信息進行內幕交易,上市公司的資產出售領域,無疑是上市公司大股東和高管們“偷竊”行為的重災區。
通過看似公允的資產交易,大股東往往會以極其低廉的價格,將上市公司的優質資產轉移出去,而在非關聯交易的幌子下,交易方只需設立一個中轉賬戶,這些資產最終就輕易的落入了大股東自己的口袋。
盡管這些交易給上市公司和股民們帶來的損失動輒上億,但由于資本市場的制度性缺陷,類似的偷竊行為幾乎難以引起投資者的重視,某些情況下,投資者甚至樂見其成,比如為了促成公司的借殼重組。
而看似一切合規的市場化交易程序也蒙蔽了監管層的視線,有些人為壓低交易價格的出售行為,甚至不需要通過證監會的許可。
即使這些行為被發現了,所面臨的處罰也微乎其微。
本報記者早在2008年就曾發文質疑ST金頂以2.5億元的價格,收購仁壽縣人民特種水泥有限公司的行為,并指出該水泥公司的股東與ST金頂大股東華倫集團為疑似關聯方。
今年11月23日,為了促進ST金頂的破產重整,曾經耗費股民2.5億元的人民水泥被以僅僅10萬元的價格出售。
而根據ST金頂2009年6月9日的一則公告,公司大股東與人民水泥的原股東方富陽萬連通信器材有限公司、浙江神州特種電纜有限公司均為關聯方,三者因破產償債而合并。
至此,華倫集團通過關聯交易非關聯化,從上市公司手中巧取2.5億元的事實大白于天下。但可笑的是,相關各方包括各家中介機構,至今也沒有因此而受到任何追究和懲罰。
奇怪的是,利益受損最嚴重的投資者,理應積極主張權利,但似乎所有人都無動于衷。
我們可以說類似事件導致的權利受損主體并不明確,所以讓上市公司的資產儼然成了無主之地。公地悲劇也就不可避免的上演。也可以找出諸如普通投資者不具備專業判斷能力等等一堆借口。
但在ST金頂的案例中,我們發現,當初參與股東大會表決的,除了二股東(同樣是華倫集團的疑似關聯方),真正參與投票的只有97.52萬股,其中投出反對票的更是只有9.25萬股。
看似更為理性的機構投資者與散戶并無區別,當時申銀萬國身為ST金頂第四大股東,持有其236.78萬股,但該機構并未參與投票。
獨立董事制度同樣啞火。當初在董事會上欣然簽字的獨董駱國良、夏建中、李靜事后同樣全身而退,如今在別處仍心安理得的拿著董事或獨董的薪水。
試問,如果類似事件發生之后,這樣的公司不允許借殼重組,而是厲行退市并追究各方責任,投資者還能坐得住嗎?大股東還敢為所欲為嗎?獨董還敢只拿錢不干事嗎?
究其根本,蓋因有了借殼重組制度的庇佑,上市公司基本面與股價之間并不必然相關,公司越爛股價反而越高,投資者何來損失?
然而,看似所有人利益都不受損的情況下,整個市場運行的基石卻在不斷受到侵蝕,其外在表現便是:投資者風險意識淡薄、市場炒作成風、估值體系紊亂,內幕交易和侵占上市公司利益行為橫行……
不與切身利益掛鉤,很難喚起投資者的監督意識,這一點看看股東大會的參與率情況就不言自明。僅僅依靠證監會的監督職能,就試圖管好“內部人”,恐怕只能是杯水車薪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