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證監會主席郭樹清19日在第十屆中國公司治理論壇上表示,公司治理沒有“最好”但有“更好”。中國企業的公司治理已經取得歷史性成就,但中國的企業,包括最優秀的企業,在公司治理方面都明顯存在著改進的余地。
“完善上市公司治理仍然面臨著非常艱巨的任務。”郭樹清說,我們應當在上市公司治理方面進一步探索,采取有針對性的綜合措施,推動各方歸位盡責,共同促進上市公司的健康發展。首先,最緊要的問題仍然是去行政化,從形式到內容必須做到官商分開。政府和企業之間的人員流動必須符合市場經濟規范。第二,繼續優化活化股權結構,增強對股東守法合規的約束機制。第三,探索長期激勵機制和員工持股計劃,為防范風險集中和集聚,員工持股比例一般不宜過高。
他表示,從監管的角度來看,證監會將從以下六個方面促進完善公司治理。第一,加強對控股股東、董事、監事、高管的監管和問責,加大對不當行為的懲處力度,促進上市公司形成規范運作的內在機制。第二,進一步提高上市公司的透明度。第三,進一步加強對投資者合法權益的保護。對內幕交易、市場操縱等違法違規行為,要始終堅持零容忍的態度,堅決予以查處,并積極推動中小投資者利益的司法保護制度建設。第四,大力推進上市公司并購重組,完善退市制度。第五,充分發揮證券公司、基金公司、審計機構、法律服務機構、評估機構等中介組織在提高上市公司治理水平中的作用。中介機構要勤勉盡責、誠實守信,形成對公司治理的專業約束。第六,加強與國資委等相關部委的合作,充分發揮綜合監管體系的作用,提升上市公司監管的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