欣泰電氣欺詐發行先行賠付專項基金賠付工作組
關于第二階段賠付資金確認和劃付的實施公告
重要提示:
1、作為欣泰電氣欺詐發行先行賠付專項基金(以下簡稱“專項基金”)的管理人,中國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投保基金公司”或“基金管理人”)于2017年6月9日在官方網站(http://www.gzshmy.cn)“欣泰電氣欺詐發行先行賠付專項基金”專欄(以下簡稱“專項基金專欄”),于2017年6月10日在《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證券日報》等媒體上刊登了《中國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公司關于欣泰電氣欺詐發行先行賠付專項基金的管理人公告》(以下簡稱“《管理人公告》”),披露了專項基金的基本情況及支付賠付資金的基本流程等事項,并成立了專項基金賠付工作組(以下簡稱“賠付工作組”)負責執行專項基金日常事務。2017年6月16日,賠付工作組發布了《欣泰電氣欺詐發行先行賠付專項基金賠付工作組關于賠付資金確認和劃付的實施公告》(以下簡稱《實施公告》),公布了賠付信息查詢、適格投資者申報、賠付資金劃付的詳細流程及后續賠付工作安排。2017年8月9日,投保基金公司發布《關于欣泰電氣欺詐發行先行賠付專項基金的階段性公告》,公布了專項基金第一階段賠付工作情況。欣泰電氣已于2017年8月28日終止上市,現根據工作計劃,公告專項基金第二階段賠付工作的詳細流程。
2、專項基金第二階段賠付包括:
(1)在欣泰電氣首次公開發行新股時申購欣泰電氣新股,截至欣泰電氣股票暫停上市日仍持有欣泰電氣新股的適格投資者,根據該部分適格投資者在欣泰電氣股票退市整理期賣出新股或退市時仍持有新股情況,進行賠付;
(2)截至欣泰電氣股票暫停上市日仍持有屬于賠付范圍的欣泰電氣股票,并在專項基金第一階段已有效申報的二級市場適格投資者,計算和劃付二次賠付金額;
(3)可在專項基金第一階段申報賠付但未進行有效申報的適格投資者,在專項基金第二階段補充申報賠付。
3、賠付資金確認和劃付將通過適格投資者獲得賠付金額信息、適格投資者手工申報、適格投資者獲得賠付資金三步實施。
適格投資者獲得賠付金額信息是指適格投資者通過專項基金專欄注冊查詢,獲知其賠付金額;
適格投資者手工申報是指適格投資者通過手工申報方式提交賠付申報材料,發出確認賠付金額的有效申報指令;
適格投資者獲得賠付資金是指賠付工作組統計核實完成有效申報的適格投資者名單和賠付金額,委托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簡稱“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將賠付資金代付到適格投資者所屬的結算參與人的結算備付金賬戶,由結算參與人將賠付資金劃付到適格投資者的證券交易資金賬戶。
4、適格投資者獲得賠付資金,必須完成有效申報。適格投資者進行申報前應認真閱讀《興業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于設立欣泰電氣欺詐發行先行賠付專項基金的公告》(以下簡稱“《基金設立公告》”)、《管理人公告》及其附件《和解承諾函》,以及專項基金專欄公布的有關文件,并確保已經理解相關文件的各項條款及其內容的含義。
5、截至欣泰電氣股票暫停上市日仍持有屬于賠付范圍的欣泰電氣股票的,并在專項基金第一階段已有效申報的二級市場適格投資者,將根據該部分適格投資者有效申報直接計算和劃付二次賠付金額,無須再次申報。
一、賠付方案
關于本次賠付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賠付對象、賠付金額計算方法等)的詳細情況,請查詢在專項基金專欄(https://zxjj.sipf.com.cn/xtdq)、《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證券日報》等媒體上刊登的《基金設立公告》和《管理人公告》等相關文件,也可通過撥打專項基金客戶服務熱線400-188-8399進行咨詢。
二、專項基金第二階段賠付資金發放實施安排
在專項基金第二階段,對接受專項基金的賠付、愿意與興業證券達成和解的適格投資者的賠付資金確認及發放,分適格投資者了解賠付金額信息、適格投資者手工申報、適格投資者獲得賠付資金三步驟進行,具體安排如下:
(一)適格投資者了解賠付信息
自2017年9月15日起,專項基金專欄(https://zxjj.sipf.com.cn/xtdq)開放專項基金第二階段適格投資者的注冊及賠付金額查詢功能。適格投資者按照專項基金專欄提示及要求完成注冊并登錄后,可查詢其賠付金額及計算方法。已經在專項基金專欄注冊的適格投資者,可憑原注冊的賬號直接登錄查詢其賠付金額及計算方法。
(二)適格投資者手工申報
專項基金第二階段,適格投資者同意接受專項基金賠付,均通過手工方式申報。
1、手工申報時間
適格投資者需于2017年10月20日前向賠付工作組提交申請材料。具體申請材料要求,請登錄專項基金專欄(https://zxjj.sipf.com.cn/xtdq)查詢。
申請材料郵寄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湖東路268號證券大廈14層,郵編:350003,收件人:欣泰電氣欺詐發行先行賠付專項基金賠付工作組。
2、手工申報規則
2.1對于在欣泰電氣首次公開發行新股時申購欣泰電氣新股,截至欣泰電氣股票暫停上市日仍持有新股的適格投資者,根據該部分適格投資者在欣泰電氣股票退市整理期間賣出新股或欣泰電氣股票退市時持有新股情況,分別按照以下規則計算賠付金額,單獨進行賠付申報:
(1)在退市整理期間已賣出欣泰電氣新股,按發行價格(除權后價格)與實際賣出平均價格的差額計算賠付金額,進行賠付申報。
(2)退市整理期間未賣出欣泰電氣新股,在退市時仍持有欣泰電氣新股,
①適格投資者選擇保留新股的,按發行價格(除權后價格)與欣泰電氣股票退市價格的差額計算賠付金額,進行賠付申報。
②適格投資者選擇不保留新股的,按發行價格(除權后價格)計算賠付金額,進行賠付申報。適格投資者應將退市時仍持有的新股過戶給基金出資人興業證券,按要求簽署股份過戶文件和配合辦理過戶手續。
2.2截至欣泰電氣股票暫停上市日仍持有屬于賠付范圍的欣泰電氣股票,并在專項基金第一階段已有效申報的二級市場適格投資者,根據該部分適格投資者在退市整理期實際賣出屬賠付范圍的欣泰電氣股票的價格或欣泰電氣股票退市價格,直接計算二次賠付金額,不需要再次申報。
2.3可在專項基金第一階段申報賠付但未進行有效申報的適格投資者,在專項基金第二階段可以通過手工申報方式提交賠付申報材料補充申報。該部分適格投資者應按在專項基金第一階段的賠付金額進行申報,如涉及二次賠付金額,將根據該部分適格投資者在退市整理期實際賣出屬賠付范圍的欣泰電氣股票的價格或欣泰電氣股票退市價格,直接計算二次賠付金額,不需要另行申報。
2.4賠付工作組在專項基金第一階段申報期截止日(2017年7月28日)后收到的賠付申報材料,將視為專項基金第二階段的賠付申報。
3、申報結果查詢
適格投資者可以在專項基金專欄(https://zxjj.sipf.com.cn/xtdq)查詢申報結果。
4、申報注意事項
(1)賠付申報不能撤銷。
(2)申報期間,適格投資者可通過其任一深市A股普通證券賬戶,選擇任一證券公司進行申報,不論該深市A股普通證券賬戶是否存在屬于專項基金賠付范圍的對欣泰電氣股票的交易。
(3)適格投資者賠付申報所填報的申報金額為通過專項基金專欄查詢的賠付金額,金額不一致的賠付申報無效。
(三)適格投資者獲得賠付資金
1、時間:2017年10月26日起
2、資金劃付
賠付工作組統計已完成有效申報的適格投資者名單及賠付金額并生成資金劃付明細數據,委托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將賠付資金劃付至適格投資者手工填報的有效申報的托管單元所屬結算參與人的結算備付金賬戶。適格投資者在申報后至賠付資金到賬前,發生證券交易結算資金賬戶銷戶的,應向原資金賬戶所在的證券公司查詢。
二級市場適格投資者的二次賠付金額的劃付,由賠付工作組統計需要進行二次賠付的適格投資者名單及賠付金額,生成資金劃付明細數據,委托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按與專項基金第一階段相同的資金劃付路徑將賠付資金劃付至結算參與人的結算備付金賬戶,再由結算參與人將賠付資金劃入適格投資者的原申報的證券交易資金賬戶。適格投資者在專項基金第一階段申報后至二次賠付資金到賬前,發生證券交易結算資金賬戶銷戶的,應向原資金賬戶所在的證券公司查詢。
3、到賬查詢
適格投資者應于2017年10月27日起至2017年10月30日前對賠付資金的到賬情況進行查詢,若賠付資金未到賬或到賬金額與在專項基金專欄查詢獲知的賠付金額不一致,可以通過專項基金熱線電話向賠付工作組提出核查請求。
三、提醒投資者關注事項
投資者如有任何疑問可聯系所在的證券公司營業部,或通過如下方式聯系賠付工作組:
1、投保基金公司官方網站:http://www.gzshmy.cn;
2、熱線電話:4001888399,周一至周五9:00-12:00,13:00-17:00(法定節假日除外);
3、郵箱:xtdqpfjj@vip.sina.com。
4、現場辦公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湖東路268號證券大廈14層,現場接待時間:周一至周五9:00-12:00,13:00-17:00(法定節假日除外)。
敬請投資者密切關注專項基金專欄(https://zxjj.sipf.com.cn/xtdq)發布的相關公告,并嚴格按公告提示進行操作,以避免因未能在公告列明的期限內有效實施操作而帶來的不利后果。
欣泰電氣欺詐發行先行賠付專項基金賠付工作組
2017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