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業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欣泰電氣欺詐發行先行賠付專項基金的進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2017年6月9日,興業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興業證券”或“公司”)發布了《興業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于設立欣泰電氣欺詐發行先行賠付專項基金的公告》,中國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投保基金公司”或“基金管理人”)發布了《中國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有限責任公司關于欣泰電氣欺詐發行先行賠付專項基金的管理人公告》,興業證券作為欣泰電氣首次公開發行并上市的保薦機構及主承銷商,為切實承擔中介機構責任,保障投資者合法權益,出資設立“欣泰電氣欺詐發行先行賠付專項基金”(以下簡稱“專項基金”),用于先行賠付適格投資者因欣泰電氣欺詐發行而遭受的投資損失,并由投保基金公司擔任基金管理人。
投保基金公司作為基金管理人,成立了專項基金賠付工作組(以下簡稱“賠付工作組”)負責執行專項基金日常事務。2017年6月16日,賠付工作組發布了《欣泰電氣欺詐發行先行賠付專項基金賠付工作組關于賠付資金確認和劃付的實施公告》(以下簡稱《實施公告》),公布賠付信息查詢、適格投資者申報、賠付資金劃付的詳細流程及后續賠付工作安排。
現將專項基金相關事項的進展情況公告如下:
一、根據《實施公告》,在2017年6月19日至2017年7月28日期間,接受一級市場賣出新股損失和二級市場投資差額損失賠付的適格投資者可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深交所互聯網投票系統或公告列明的其他方式,發出對賠付金額的有效確認指令。
自2017年6月19日開放適格投資者申報起,截至2017年7月12日,已完成有效申報的適格投資者人數占適格投資者總數的82.58%,已完成有效申報的賠付金額占總賠付金額的87.06%。
注:適格投資者總數不含僅持有新股的一級市場適格投資者;總賠付金額不含一級市場適格投資者仍持有新股損失,及二級市場適格投資者仍持有屬賠付范圍欣泰電氣股票的二次賠付金額。
二、適格投資者申報(一級市場適格投資者賣出新股損失賠付申報和二級市場適格投資者損失賠付申報)的截止日期為2017年7月28日。賠付工作組將繼續通過客服熱線和證券公司聯系并通知投資者,向適格投資者推廣本次賠付有關事項和安排,爭取讓最大范圍的適格投資者獲得賠付。尚未進行賠付申報的適格投資者,請根據《實施公告》規定的申報流程,在2017年7月28日前通過正確的方式申報賠付。專項基金的賠付資金劃付時間為2017年8月3日起,適格投資者應在2017年8月7日前對賠付資金的到賬情況進行查詢。
投資者可通過如下方式咨詢有關專項基金的問題:
1、投保基金公司官方網站:http://www.gzshmy.cn;
2、熱線電話:4001888399(周一至周日 9:00-20:00);
3、郵箱:xtdqpfjj@vip.sina.com。
敬請投資者務必密切關注投保基金公司官方網站“欣泰電氣欺詐發行先行賠付專項基金”專欄(https://zxjj.sipf.com.cn/xtdq)發布的相關公告,并嚴格按公告提示進行操作,以避免因未能在公告列明的期限內有效實施操作而帶來的不利后果。
三、根據專項基金相關公告,在欣泰電氣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時申購欣泰電氣新股,截至欣泰電氣股票暫停上市時仍持有欣泰電氣新股而存在虧損的適格投資者,其仍持有新股部分的損失不派發賠付權,在欣泰電氣股票退市后通過手工方式單獨進行賠付申報;仍持有屬賠付范圍的欣泰電氣股票的二級市場適格投資者,將在欣泰電氣股票退市后計算二次賠付金額。
具體辦理程序,敬請投資者關注專項基金后續公告。
特此公告。
興業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〇一七年七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