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由中國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有限責任公司主辦的“中國證券市場投資者保護制度的發展與完善”國際研討會日前在內蒙古舉行。中國證監會副主席莊心一在會上發表演講時表示,經過不斷實踐,我國已基本形成由國家法律法規和行政保護、投資者自我保護、市場自律保護與社會監督保護相結合的多層次投資者保護體系。
“保護投資者特別是廣大中小投資者的合法權益,是證券監管的重要目標,更是一項長期任務。”莊心一說。他指出,國家對投資者的保護主要體現在證券監管各項相互配套的制度、政策和措施當中。通過總結證券公司綜合治理的經驗,目前在證券公司監管工作中已形成了市場準入制度、客戶資產保護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等六個方面相互配套的投資者保護措施。
莊心一強調,建立和完善適合中國資本市場發展的證券投資者保護制度是一項系統性工程,具有長期性和艱巨性。證監會將繼續將“保護投資者權益”作為監管工作的重中之重,進一步完善相關法律、法規體系建設,推動中國證券市場投資者保護制度的逐漸完善。已經確立的制度要堅決落實,有的制度還有待在實踐中進一步明確和完善。目前,作為中國證券投資者保護體系的一項重要法規,《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條例》正在起草之中。
中國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公司董事長陳共炎表示,作為投資者保護的專業機構,保護基金公司在繼續強化原有職能、做好風險處置收口工作的同時,正積極拓展新職能,探索更加積極主動的投資者保護方式,提高投資者保護水平。下一步,保護基金公司將通過對投資者保護狀況評估的方式,對證券公司風險進行監測。
上海證券交易所總經理張育軍提出,上交所將把投資者教育和服務、監管有機結合起來,開展投資者保護工作。在進一步加大對上市公司和會員單位的監管力度的基礎上,建立合格投資人制度,大力發展合格投資人隊伍。
深圳證券交易所總經理宋麗萍指出,投資者權益的多維度決定了投資者保護的復雜性、系統性。當前亟需抓住、抓好投資者開戶入市環節管理;券商、基金公司以及基金銷售渠道客戶管理;上市公司投資者關系管理;市場信息環境優化四個關鍵環節,以提高工作的針對性和有效性。她說,深交所把投資者教育和服務,與交易組織、一線監管、上市資源培育一起,作為交易所的基礎職能和使命,貫穿于各項日常工作之中。
此次會議旨在通過對中國證券市場現行投資者保護制度運行狀況、面臨的問題進行全面總結和深入分析,借鑒成熟資本市場證券投資者保護制度及機構的運行經驗,提出完善中國證券市場投資者保護制度的對策和建議。來自證監會、國務院法制辦、最高法院、財政部、人民銀行等國家部委50余名代表參加了研討會。
證券時報記者 鄭曉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