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證券交易所張育軍總經理在“中國證券市場投資者保護制度發展和完善國際研討會”上建議,針對個人投資者投機性較強、交易頻繁等問題,應當加快合格投資者隊伍的建設速度。
張育軍介紹,通過對2005年1月至2008年5月期間上海證券市場個人投資者結構和行為現狀的深入分析發現,我國個人投資者總體上仍然不太成熟,不夠理性,風險意識不足,無論從投資基礎知識還是心理上的準備都不充分。
針對個人投資者隊伍發展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張育軍提出,應當加快合格投資者隊伍的建設速度,“四管齊下”做好以下工作。
首先,創新形式,加強投資者教育。應當以培育理性、成熟、合格投資人為最終目標,結合投資者教育需求,圍繞投資者知情權借助新形式、新渠道,開展投資者分類教育工作。
上交所已于年初專門成立投資者教育部,一方面建立會員單位投資人教育聯系人制度,推動其切實有效地開展投資者教育工作;另一方面利用投資者教育網絡平臺,直接面向投資者開展有關知識普及、教育培訓和資格認證等多方面的工作。同時,加強與其他市場主體、社會媒體的溝通合作,建立教育信息共享機制。
其次,結合需求,開展投資者服務。上交所始終堅持“服務創造交易所核心價值”的理念,“心系市場、真情服務”,結合投資者需求,開展投資者服務,并將采取如下具體措施落實上交所《服務大綱》的要求:一是引導會員單位優化客戶管理制度,進行個性化、分類投資者服務;二是跟蹤分析研究投資者現狀和行為,針對問題,制定個人投資者行為指引,完善對投資人的服務;三是依托網站做好信息服務;四是優化“公共咨詢服務熱線”,處理好信訪及來訪接待。
此外,引入投資者服務質量標準制度,將投資者的滿意度作為服務質量標準的重要參照指標。同時,成立投資者服務小組,實行“小組責任制”、服務質量評估和服務工作例會等制度,定期對投資者進行“服務滿意度”調查。
第三,轉變思路,加強投資者監管。與證券產品分類相結合,依照投資者的資產水平、知識與行業的參與程度等標準進行分類監管。上交所作為自律組織,將依法對投資者展開一線監管,擬在充分考慮中國國情,準確分析投資者特點的基礎上,引入投資者資格準入制度。
同時,要繼續加強投資者交易行為監管,強化各項處罰機制。除現有的賬戶關注、賬戶限制等手段外,還將引入“黑名單”制度。除對有違法、違規行為被列入“黑名單”的投資者,凍結賬戶,限制交易之外,還要將其作為資格認證的限制性指標之一。此外,還將設立市場禁入制度,即對嚴重違法,不適合繼續投資的投資者,責令其退出市場,禁止再次進入。
第四,制度先行,完善投資者保護。就是要通過制度化、規范化進程實現并保護投資者權益。一方面,完善法制建設,落實法治理念,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違法必究、執法必嚴,使得投資者可以放心地拿起法律武器實現自身權利;另一方面,基于“個人是其自己利益的最好維護者”的假設,不斷為投資者提供合理、高效的權利救濟途徑。同時,加大市場其他參與主體侵犯投資者權益的法律及道德成本,實現社會公平、維護社會秩序。上交所將把投資者教育、服務、監管有機結合起來,開展投資者保護工作。在進一步加大對上市公司和會員單位的監管力度的基礎上,并且建立合格投資人制度,大力發展合格投資人隊伍。
⊙本報記者 商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