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人力資本地位 奠定基金多元投資法律基礎
(證券時報2012年12月31日報道)
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會長 孫杰
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了修訂后的《證券投資基金法》(下稱“新《基金法》”),是我國基金業發展史上的又一個重大里程碑。我國這次基金業立法吸收了過去九年基金行業的實踐經驗,適應了市場和法治環境的發展,重視人力資本法律地位、奠定基金業多元投資法律基礎。
首先,新《基金法》提高了基金業人力資本和知識資本的地位。
基金業作為受人之托、代人理財的財富管理行業,是以具有專業知識和經驗的人力資本為重要資本要素的行業。原2003年《證券投資基金法》制定時,考慮到我國基金業尚處于發展的初期,各方面的條件尚不具備,于是采用了以金融資本為核心設立基金管理公司的一般金融機構的基本形態?;饦I經過十五年跨越式發展,法的精神初步有了社會實踐基礎,基金業的基本制度框架很快得到市場的初步認可。同時,行業也積聚了一批專業隊伍,具備了資金、技術和管理條件。本次新《基金法》修訂順應了這一趨勢和潮流,成為我國立法與時俱進的又一典范。
我國基金業提高人力資本的地位,既是國際行業發展的規律所在,也是未來長期快速健康發展的本質要求。只有提高人力資本的地位,放寬企業形式多樣化和引入對專業人才的股權激勵機制,才能更充分地發揮基金從業人員的積極性,進一步促進基金管理人履行受托人義務,提高行業的整體投資管理能力和誠信水平??梢钥吹?,我國的律師業和會計師業很早就建立了以人力資本為核心的基本形態,使專業要求和誠信責任落到實處,從而實現了行業的快速發展,同時并未發生重大風險,行業整體誠信水平受到社會認可。可以預期,在新《基金法》實施后,也將有利于我國基金業的快速健康發展,促進國民經濟的發展。
其次,新《基金法》為基金業全能型運作模式奠定基礎。
新《基金法》允許基金管理人采用集團化的運作模式,為基金業探索新的運作模式開辟了空間,從而為我國基金業向全能型運作模式發展奠定法律基礎。參照國際先進經驗,許多發達國家的大型基金管理人均采用集團化的模式,同時適用多種運作模式,形成多層次多領域全球化的競爭力。相比之下,我國基金業運作模式較為單一,國際競爭力不足。新《基金法》還改變了過去基金業投資范圍較為單一、投資策略同質化的市場格局,擴寬了基金業的投資渠道,鼓勵基金業自主實踐投資策略和投資風格,奠定了基金業多元投資的法律基礎。從國際經驗來看,發達市場的基金業通常具有廣泛的投資渠道,可以運用多樣化的投資策略,為具有不同風險收益需求的投資者提供服務。隨著我國經濟和金融市場的發展,一個多層次的資本市場正在形成,為我國基金業提供了廣闊的舞臺和創新空間。
新《基金法》及時彌補了這一短板,為我國基金業進一步向全能型運作模式邁進奠定基礎,從而使我國基金業站在與國際同行基本相同的競爭地位。
第三,把非公開募集證券投資機構納入法律調整范圍有利于市場發展和規范經營。
非公募投資機構是市場的重要主體。對投資者來說,是一種高風險高收益的選擇品種,適應不同收入群體的投資者需求,是人們財富增長的必然產物。對資本市場而言,它們既是多元化定價主體,也是早期矯正投資品乃至市場出現扭曲的一部分力量。隨著市場產品種類的擴大,非公募機構將有更廣泛的空間。同時,國際經驗也提示我們,市場化發展要有相應的法律調整和行業自律,使行業發展始終運行在健康的軌道上。
第四,為財富管理行業奠定了一個公平的競爭環境。
由于行業發展起點不同,我國銀行業、證券業和保險業起步較早,在營銷渠道、產品形式、監管方式等方面具有一定的基礎。我國基金業產生較晚,在競爭中面臨一定的局限。新《基金法》提供了基金業與銀行、證券、保險、信托等其他財富管理行業之間較為公平的法治平臺,為財富管理行業的不同市場主體營造了一個更為公平的投資業務發展和競爭環境,也有助于我國財富管理市場的進一步規范化。
黨的十八大提出了市場化、國際化的發展思路,這也為我國基金業的發展指明了方向?;饦I要在新《基金法》創造的新的競爭環境中苦練內功,進一步提高投資管理能力,更好地為投資者服務。
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將組織全行業學習和宣傳新《基金法》,認真貫徹法的相關規定,大力做好財富管理的行業服務,組織行業開展自律管理和促進創新活動。協會已做好吸收非公募投資機構的入會和相應的備案準備,并將于近期公布。
新《基金法》的頒布,預示著我國基金業新的大發展時期即將到來。我國基金業全行業期望著在十八大精神的指引下再創新的歷史輝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