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期貨稽查執法投資者保護評價報告(2021)》(簡稱《報告》)共計2.2萬字,分成八個部分,分別是引言、稽查執法工作機制建設情況、稽查工作情況、行政處罰情況、稽查執法與外部門協作情況、稽查執法投資者保護評價結論、政策建議以及附錄。其中,引言簡單介紹了證券期貨市場稽查執法工作面臨的新形勢以及《報告》主要內容;附錄包含《報告》評價框架、評價方法和數據來源以及2020年證監稽查20起典型違法案例;中間六個部分是主要內容,系統總結了證券期貨監管部門稽查執法工作概況、成效與不足,并提出進一步完善建議。
《報告》主要結論有:
一是稽查執法效率維持在較高水平,被調查投資者對稽查執法的總體滿意度有所提升。2020年有效線索受理量、啟動調查數量、新增立案數量均較上一年度有所下降;辦結立案較上一年度有所上升,且為近五年來最高值。違法違規線索的調查率和立案案件結案情況均維持在較高水平。
二是行政處罰數量、金額,市場禁入數量較上年度有所上升,被調查投資者對2020年行政處罰情況滿意度有所提升。2020年證監會作出的行政處罰數量、市場禁入人數為近五年最高,罰沒款金額較2019年增長25.1%;2020年證監會召開聽證會149場,為近五年來最高;行政處罰涉及機構和個人的數量為近五年的最高值。
三是被調查投資者對2020年稽查執法與行政處罰信息公開的滿意度為近年來最高。證監會稽查執法部門通過新聞發布會通報稽查執法、行政處罰情況28次;行政處罰部門及派出機構公開行政處罰決定書344件,市場禁入決定書41件,行政復議決定書162件。77.6%的投資者對稽查執法透明度表示非常滿意或滿意。
四是三大主要類型案件中信息披露類、操縱市場類案發數量呈上升趨勢,內幕交易類案件數量呈下降態勢。2020年新《證券法》的實施加大了對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行為的處罰力度;證監會稽查執法部門對內幕交易、操縱市場的關注度仍然較高,對于違法違規行為的刑事追責力度不斷加大,對重點領域違法犯罪案件堅決從重從快從嚴打擊。
五是被調查投資者對稽查執法各方面的滿意度均較上一年度提升,對稽查執法制度建設的滿意度最高。2020年,投資者對稽查執法制度建設、辦案總量、辦案效率、執法精準度、執法透明度、與外部門協作、處罰力度的滿意度均在70%以上。投資者對處罰力度的滿意度較2019年提升幅度最大。
《報告》對證監會稽查執法部門提出的建議主要有:一是完善打擊資本市場違法活動協調機制,加強與相關部門協作。二是提升稽查執法效能,更好地應對新《證券法》帶來的挑戰。三是加強信用體系及聲譽機制建設,壓實中介機構“看門人”責任。四是進一步區分上市公司與“關鍵少數”責任,注重中小投資者權益保護。五是有效發揮舉報獎勵制度社會監督作用,完善資本市場生態。